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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这篇稿子的时候,深圳那一家三口还没有回国。这次小萝卜头随父母青哥青嫂一同登顶非洲最高峰——乞力玛扎罗,从运动成绩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出色,但这次登山所代表的趋势与以往有所不同。
小萝卜头九岁就随同父母经常参加户外活动,现在虽然还在上初中,但已经能算“老手”了。就在可数的几年前,比较广泛意义上的户外运动在大众的观念里还是一种“花钱买罪受”的活动,典型的评论是“吃饱了撑的”,登山更是属于极少数人的疯狂举动,有关登山者究竟是“偏执、不顾亲人感受的自私者抑或弘扬民族精神的勇士、给国家带来荣誉的英雄”等等观念之争此起彼伏,每逢山难发生都要大肆炒做一回。这不是没有原因的。记得1999年一次聚餐上,一个户外圈子里算小有名气的老兄跟我说:他从小就教育儿子,只要不违法玩什么都可以,除了登山,因为他这个当爹的受不了那份担心带来的煎熬。圈内尚且如此,何况大众?
登山是有可能死人的,这是事实。过去广泛的不理解都是基于这项活动不带来任何可见的效益,相反其开销颇大又似乎危险之至,因此无法接受“玩登山”而死人,也有诸如北大学子应不应该登山之类的讨论。
现在不同了。人们已经认同:登山,只是一种个人爱好,与饮者好饮、爱车者自驾游类似:饮酒过量可能酒精中毒,驾车不慎可能导致车毁人亡,登山事故与它们并无本质区别。登山就是登山,可以是个人爱好,可以自得其乐,可以作为谈笑的话题,可以是仅仅与个人有关的一种娱乐方式的选择;它不是疯狂行为这样一种恶魔,也不应承载与之无关的诸如国家荣誉等等沉重内容。
我们民族根深蒂固的观念是,大人可以辛苦甚至涉险,但决不会让孩子过份吃苦或有丝毫危险。有人登山是为了出成绩升职或作为事业的资本,有人是为了制造广告效应。青哥青嫂都是普通的公务员,登山纯粹是个人选择,这次阖家登顶,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说服力:首先,国人的视野在如何教育下一代并选择适宜的锻炼手段方面有所扩展;第二,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家庭认同登山是一种风险可以接受的运动。
犀牛曰:户外运动在欧美的普及程度很高,老少三代都喜好登山者大有人在,人与自然相处之和谐令人羡艳。我们的未来也将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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